前往定方向專區
前往增人才專區
前往促就業專區
前往爭好薪專區
前往轉正職專區
前往求職歷程開箱趣
前往Youth職涯
前往職涯影音
前往影片專區
前往完整方案內容專區

獎勵青年積極尋職

措施內容

青年朋友在計畫規定的90日內成功找到正職工作就業,並且依法參加就業保險,而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,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尋職就業獎勵金。


主辦單位聯絡資訊

勞動部:林小姐 (02)8995-6030


申請方式

請洽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。


分享給LINE好友!
分享給Facebook好友!
分享給網址!
回到最上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