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構友善職場
措施內容
勞動部補助雇主營造友善育兒之職場環境,協助雇主提供員工多元的托育支持,包括:協助雇主設置哺(集)乳室、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之托兒措施。
備註: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,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,應提供哺(集)乳室、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。
主辦單位聯絡資訊
勞動部:林先生 (02)8590-2803
申請方式
無(該措施係提供事業單位申請,非青年,爰填報無)
相關連結
企業托兒與哺(集)乳室資訊網:
https://childcare.mol.gov.tw/Page/default.aspx